浙江在线11月24日讯
经过一年时间的听证,国家发改委关于对居民实行阶梯电价的方案呼之欲出。
在宁波,“阶梯电价”已试行了7年多。而此次国家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求的两种阶梯电价意见,均高于宁波目前试行的50度(千瓦时)阶梯电价标准,显然,宁波的“起步价”已经不合时宜了。
“阶梯电价”与“分时电价”交互施行
8年前,为缓解当时较为严重的“电荒”,国家在浙江、福建和四川三个省份试点施行阶梯电价。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浙江省居民生活电价的通知》,我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作了调整,并从2004年8月1日起执行。
当时正式确定的电价方案为: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按月抄见电量实行阶梯式累进加价,其中低于50度部分电价不调整;51度至200度部分每度电价上调0.03元;超过200度部分每度电价上调0.1元。居民合表用户和学校等集体用户的电价每度上调0.02元。
据当时相关部门对全市400户居民家庭生活状况调查,2003年度我市居民户月均用电量不到100度,因此大部分居民家庭电价上调0.03元,平均每户每月需多支付电费1.5元左右。
“阶梯电价是针对用电总量而言,分时电价则是针对不同时段的。”宁波电业局调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用电总量上引导居民节能,为了调节电力峰谷差,引导居民合理利用能源,在施行“阶梯电价”同时,也在施行分时电价。即在用电高峰时实行高电价,用电低谷时实行低电价。分时电价主要适用于低谷电量超过10%的居民,目前我市大部分居民申请了分时电价。
“阶梯电价”标准应覆盖八成以上居民
在国家发改委实施阶梯电价的征求意见稿中有两种方案,其中的第一档标准覆盖了八成以上的居民用户。业内人士表示,对居民实行阶梯电价政策,主要是有利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障低收入居民的用电需求。阶梯电价的实施,对居民电费支出影响不大。
然而目前我市试行的阶梯电价明显跟不上社会经济发展的步调。“起步档”为每个月50度,对于当前我市每户月均用电量约200度的居民来说,大部分家庭会超出这个标准,特别是到了酷暑和寒冬,不少家庭月用电量更是突破了300度。
在笔者随机采访的10户居民中,提高基本生活用电的标准额度,成为共同的呼声。“随着国家阶梯电价政策的实施,我省的阶梯电价标准也会跟着变化,50度的‘起步档’有望提升至100度至150度。”宁波电业局相关负责人说,电价是由省物价局制定的,预计不久之后会收到阶梯用电额度提升的通知。
低碳生活成大势所趋
相关专家表示,“阶梯电价”方案推出的初衷是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从环保角度考虑,合理使用电力资源,减少浪费,是实现低碳生活的重要理念。那么如何应对“阶梯电价”呢?
电力部门提示:首先要树立能源危机意识,电能是由其他能源转化而来,节电就是节能,在日常家庭生活中必须养成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做到“人走灯关”、空调等电器“随用随开”;其次,有条件的家庭可以使用太阳能、沼气、秸杆等生物清洁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