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5日讯
对于公共停车位被私占现象,众多车主怨气很大。市区到底有多少公共停车位被私占?昨天,记者从市行政执法局获悉,执法人员上周的调查摸底显示,闹市区50多个点的近600个停车位被私占。
“这些点主要集中在闹市区,数字也是变化的。”市行政执法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实际数据有可能超过本次调查摸底的数据。
市行政执法局机动大队负责人介绍说,根据省里相关规定,市区的机动车停车泊位由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市行政执法局在停车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设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占用、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按照规定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的停车收费由物价部门核定,所得款用于停车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一些单位或商家门口的停车位,如果想私用的话,必须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市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说,停车标线为黄色时表示此停车位为专属停车位。按照市物价部门规定,目前单位专属停车位每月每个泊位费为150元,并且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从本次调查结果来看,闹市区50多个点上的停车位被私占现象主要集中在中山路、环城路、少年路、建国路、禾兴路等。昨天,记者来到部分路段,一些单位或沿街商家都对各自“地盘”的停车位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占领”,有的竖着自己单位的招牌,有的甚至安装了地锁,一些车主欲将车停到这些停车位时遭到拒绝。
“如果没有审批的,车主都可以停放。”针对本次摸底结果,目前市行政执法局正在着手制定整治方案。“我们先上门发送书面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市行政执法局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联合市交警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公共停车位被私占说“不”,以方便更多的车主停车。嘉兴日报 记者 姜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