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5日讯
“我家住房条件不大好,所以这次申请了经济适用住房,但是因为相关条件不符合被刷了下来,在了解到有申诉程序后,我特意前来咨询,听了工作人员的详细解释,知道是我儿子每月收入比相关申请条件高了400多元,这样弄清楚情况心里就释然了,下次有机会再申请。”昨天,市民尚阿姨说。
目前,海盐县201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核查工作结束,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共549户进行了公示,经举报后审核,有6户家庭因收入超标、外地购车、农村有宅基地和结果公布前死亡等原因被取消资格,最终敲定申购对象为543户,其中524户实物配售、2户购房补贴、17户公共租赁住房。与以往不同的是,在此次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分配过程中,海盐在全市首创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申诉程序,没有通过审核的申请家庭可以提起申诉。
为保障每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都有申诉权利,联审部门在对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查后,以书面形式告知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因哪个条件未达要求而被判定不符合申请资格,并通知受理申诉的相关时间、地点。县建设、民政、国土、房改、公安五部门和武原街道集中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受理申诉。申诉家庭可以到现场填写异议申诉表,由相关部门进行集中受理。
据统计,海盐县在申诉期内共受理申诉家庭92户,其中涉及收入39户、宅基地26户、房改政策11户、非营运车辆2户、房产14户。相关部门对政策不明确、不了解的申诉人进行当场解释答复,对申请资格确实存在异议的,进行汇总受理,待进一步调查复核后上报讨论、复审复议,最终结果将再次以书面形式告知。
海盐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人员介绍:“不清楚为什么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以到现场听取答复,还可以根据申报材料现场重新核查,如果是核查错误,我们会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后期,海盐县还将对申诉中确实存在异议的内容进行重新调查核实,并由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复议。
据悉,海盐县本轮经济适用住房实物配售房源共524套。11月27日下午,524户申购家庭将进行摇号抽签,在12月5日之后的9天时间内进行选房。嘉兴日报 记者 陶玮 通讯员 徐武坤 林小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