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5日讯
喝了一顿老酒后,61岁的郑某在回敬老院时与“邻居”起了争执,气不过的他便抄刀将对方砍成重伤。11月21日,犯罪嫌疑人郑某被常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予以批准逮捕。
今年8月27日晚上,郑某在朋友家喝了一顿老酒后回到敬老院时,碰到了同住在一个养老院的“邻居”曾某。郑某在不经意间便被精神不正常的曾某扑上来咬伤了耳朵和手指。随后两人发生了争执,在敬老院其他人的劝阻下,曾某回到房间,而郑某也在进行了简单的包扎后回到房间睡觉。
8月28日凌晨2时许,郑某起身上厕所时刚好遇到同时上厕所的曾某,两人再次发生了口角,郑某一气之下便回到房间拿出白天干农活用的柴刀朝着曾某身上砍去,曾某朝自己房间跑去,郑某在追逐中把曾某头、脸、手、腿等部位砍伤。随后,郑某被闻讯赶来的警方控制,曾某被送往医院救治。11月17日,警方鉴定曾某的伤势为重伤。
11月21日,常山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郑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记者 祝斌斌 通讯员 余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