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嘉兴11月26日讯(通讯员 齐奎 颜红)从服装厂偷来“atmosphere”片仿皮短装、“魅”牌棉衣,然后又联系服装厂老板娘销脏,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今日,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共同犯罪案件,被告人贾某、连某因犯盗窃罪和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贾某与连某同是河南籍在盐务工人员,二人关系较为要好。
2009年初,二人进入海盐某服装企业工作,4月份贾某因工资过低而辞职,而连某继续在此,10月份的一天贾某等人来找连某玩,期间贾某等人提出想利用连某熟悉服装厂情况这一便利条件,来盗窃一批服装换点钱花花,连某也表示同意,于是分别在2009年10月30日凌晨、2009年11月22日凌晨,贾某、连某等人来到连某工作的服装厂实施了盗窃,盗得“atmosphere”牌女式仿皮短装120件、“魅”牌女式连帽棉衣174件。此外,贾某和连某等人还实施了多起其他盗窃案件。
贾某、连某等人盗得服装后,眼看着自已“劳动成果”就在面前,但要想将这批服装变现是很难的,因此,贾某与连某等人没有感觉到丝毫的快乐,甚至有一丝愁绪涌上心头。
于是大家“开动脑筋”想办法,冥思苦想过后,贾某突然灵机一动,对连某笑了笑,此时的连某似乎是领会到了贾某的心思,真是“心有灵犀”,四目相对后,齐声说了一句:“联系老板娘,让她买回去”。
二人还互相安慰说:“老板娘支付这笔钱还是合算的,这批服装至少价值几万元”。但又一想,如何联系老板娘呢?如果用自已的手机号,很容易被发现的,这时贾某又说,我女朋友前几天新买了张手机卡,没有用使身份证信息登记,现在这张卡还没有使用过,不易被发现,用这张卡联系,可以确保万无一失。
于是用这张卡给老板娘发去了短信,内容写到:“您丢失的那批货在我们手上,如果想减少损失到最低,需要支付给我们现金15000元,不许报警。”
但他们的如意算盘打错了,该企业老板娘接到短信后,非但没有联系他们,而且立即报警。焦急的等待到天明,连某决定回厂一探虚实,连某回厂后发现老板娘已经报了警,心中大乱,遂返回,分赃后逃到外地,后被警方抓回。
贾某与连某盗窃本已铸成大错,却不思回改,一错再错,这种将错误进行到底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结伙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60340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贾某、连某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勒索他人现金人民币15000元,数额巨大,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另查明,二人均有前科,又犯有数罪,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