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30日讯
政府部分具体管理和服务职能,今后有望由社会组织来提供。温州市政府近日下发《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实施意见》,2012年开始,温州市将先行在行业类、公益服务类、社区类和枢纽型社会组织开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试点工作,2013年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是指将原由政府直接举办的、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人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有能力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是一种“政府立项、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民间运作、评估兑现”的新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就业服务、行业性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以及公共设施维护、环境维护等其他领域共七个方面被纳入此次购买服务范围。
来源:温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