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民资的“引水渠”
浙江资金充沛,从丽水非法集资7亿元被判死刑的“小姑娘”杜益敏,到创造“一夜暴富”神话的吴英锒铛入狱,非法集资大案震惊全国,而民间高利借贷现象也比较普遍,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民间融资好比一汪池,民间资金是水,哪里需要我就向哪里流。要想管理民间借贷,也要像管理水一样,应以疏导为主,硬堵是堵不住的。
而在温州市金融办张震宇主任看来,如果小额贷款公司把民间资本都吸引过来,不仅能有效缓解当下中小企业的“钱荒”,还能引导民间资本的有序发展。
和张震宇持有相同看法的人不在少数。他们认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为民间资金的合法借贷提供了平台,使民间借贷规范运作,也影响着民间借贷的利率水平,而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其平抑作用愈加显著,从而促进金融秩序的改善和社会的稳定。
于是,2008年7月14日,浙江省金融办、浙江省工商局、浙江银监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出台了《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随后,浙江工商局发布全国首部小额贷款公司登记管理办法——《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同年的9月28日,浙江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海宁宏达贷款公司成立。
“在经历发展之初的热情爆棚之后,现在的情况比较好,稳健、正常、有序推进。”陆晓阳表示,和国内其他试点省份相比,尽管浙江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在全国不是最多,但从业务开展情况看,不论是累计发放贷款,还是新增贷款量的规模,都领先全国其他省份。
据浙江省工商局直属分局的统计汇总,截止目前,全省共设有小额贷款公司171家,注册资本将近340亿元。今年以来,全省小贷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59万余笔,截止10月底贷款余额499.6亿元。
作为目前民营资本进入地方金融领域的重要途径,小贷公司仍然受到浙江民营资本的热烈追捧。截至今年10月末,浙江已成立171家小额贷款公司,覆盖了全省11个地市的88个县(市、区)以及5个开发区,其中有57家小额贷款公司完成了增资,22家注册资本超过4亿元。
与此同时,部分已成立2家以上小额贷款公司的县区仍有不少企业提交开办申请,等待审批。“这一方面说明了2010年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信心较强,原有股东受到去年经营情况的鼓舞,普遍认可了公司的运行模式,增长潜力逐步释放;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区域内原先成立的优质小额贷款公司示范效应正在逐步显现,激发了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小额信贷领域的积极性。”对此,陆晓阳这样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