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9日讯
“安置房不安置先出租,租金收入归个人所有!”这些天,温州当地论坛上,一则网帖引来诸多关注。
网友“jiatingmd”发帖称,他居住的温州市区大高桥壬子巷大厦,“最近业主委员会给我们每个住户分了一大笔钱。分钱当然是好事,可这钱的来历要正,我们就能安心地拿……了解之后发现这里面有很大的猫腻”。
业主委员会为何给住户分钱?这当中又有什么猫腻呢?
业主收到“红包”,钱的来源是租金
壬子巷大厦位于温州市中心信河街附近,周边商铺林立,市井繁华。
该大厦由两幢高层组成,4楼及以上都是拆迁安置房,共276户。居民大多是当年信河街附近的拆迁户,2007年9月交付使用。
“jiatingmd”在帖子中描述,前段时间,壬子巷大厦业主委员会擅自将大厦地下室和尚未安置的一至三楼营业用房占用,还出租了出去,造成国有资产被私分。
昨天,记者多方核实,之前该大厦地下室等地方,确实被人租出去过。
另外,一名知情人士称,该大厦业主委员会分别于去年年底和今年中秋节,给每户业主们发了五六百元的“红包”。
这笔钱是哪里来的?这位知情人透露,是一批空着的营业性用房和大厦地下室的租金。
大厦物业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也证实,业主委员会占用这些房子,租给周边商户当仓库,实际上已有段时间了。
这名工作人员称,所谓的仓库,都是用木板等简易隔开,最多的时候租了二三十户,里面堆满了鞋子等货物,租金在每平方米15至30元之间,“具体租出去多少面积没统计,但一个月租金收下来,绝对不是小数目”。
他还说,物业曾提醒业主委员会不要再出租了,但被认为是多管闲事。
工务局已确认属非法侵占,将收缴租金
昨天,温州市工务局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胡方忠证实,壬子巷大厦业主委员会,的确存在非法侵占空置安置房并出租的情况。
原来,因为各种原因,大厦交付使用4年多,但一至三楼的营业用房和大厦地下室,目前都还没有分到拆迁户手中。
类似这种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分给拆迁户的安置房,产权到底归谁所有?胡方忠说,这一点很明确,肯定属于国有城建资产,“这些安置房,并不是多余出来的,绝对不能私自占用,只能空在那里”。
房子空着,一个棘手的问题是,到底谁来管?
胡方忠解释,去年年底开始,温州城建系统大调整,撤销各类城建指挥部等并入温州市城投集团和市工务局,“这就好比‘两兄弟分家’,壬子巷大厦的安置房归谁管,一直没有明确”。
在胡方忠看来,温州市工务局没有执法权,也造成了管理困难,“我们也想尽快明确房源管理单位,并让公安、工商和属地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但这件事目前还都没有明确的说法”。
至于上述侵占行为,具体什么时候发生的,租金收了多少,胡方忠说,这方面情况还没了解清楚,具体数额也还没核算,“但我们已要求该大厦业主委员会,尽快上缴租金”。
截至昨天,之前租用该大厦空置安置房的商家,已大部分退出了,“只剩下两户没有搬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