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74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11年12月13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