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千方百计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
我市民营企业发达。据初步统计,“法人”企业有5.3万家左右,个体工商户有40多万家。
对于这么多家企业,即使每家每年监察一次,对于劳动部门来说,也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我们把主要精力,还是放在‘法人’企业上,首先规范这些企业的用工关系。”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张杰说。
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全市共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0541家,涉及劳动者41.65万人,为1.47万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4475.5万元,督促补签劳动合同19.85万份,督促补缴社会保险费60.28万元,清退童工114人,罚款121.6万元。
在主动监察的同时,劳动部门还向企业发放劳动保障监察温馨提示单,罗列劳动用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并现场给企业释疑解惑。同时,劳动监察关口不断前移,目前已经全面完成市、县、乡镇、村居四级网络化建设。1746个村居网点,2434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第一时间把基层的劳动纠纷案件向上级汇报。
来源: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