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0日讯
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头等大事,是扩大内需,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今天,记者从宁波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1年前三季度,宁波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6223元,增幅12.5%,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4893元,增幅14%,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连续七年位居15个副省级城市前列;农村居民收入领先城镇1.5个百分点,差距进一步缩小,收入分配关系持续优化。
据了解,今年宁波新增就业人员14.2万,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6万,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7万,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33%的低位,全市“零就业家庭”继续保持“基数归零、动态归零”。截至目前,宁波市就业服务体系已建成5000多个终端服务机构,实现基层劳动保障服务站(室)全覆盖。
社会保障方面,宁波启动实施“社会保障卡”工程,医保“一卡通”平台投入运营。截至11月底,全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29.8万、304.4万、200.1万、250.8万、213.6万,同比分别增加12.2%、9%、8.3%、7%和7.1%。6月起,宁波市城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至525元,位全省第一;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达到2010元,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居国内前列;率先出台高龄津贴制度,约15万高龄老可按月领取50-500元的高龄津贴。
2011年,宁波市实现全市博物馆、陈列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群艺馆免费开放。截至目前,全市6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成了图书馆分馆,30%的乡镇街道建成了公共电子阅览室,建成农家书屋近2200家,行政村覆盖率达82%。新改扩建幼儿园80所,全市省等级(市星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80%;建立学生免费体检制度,制度覆盖所有在甬学生(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全国具有开创性意义。预计全年用于帮困助学经费超8亿元,公平受教育机会得到进一步保障;与在甬100余家骨干龙头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形成500多个实习实训基地。
宁波市加快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药品监管。目前,全市148家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9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三季度实现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0.14%,门急诊均次药费同比下降14.16%,每住院床日药费同比下降21.63%,医药费用增长得到有效控制,预计今年可以实现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的目标;全市共组织实施药品批发企业监督检查75家次,药品零售3100多家次,医疗机构3298家次,药品市场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