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1日讯
据宁波市消保委昨天发布的信息显示,宁波首个以消费维权为中心的信用评价办法已经出炉。据透露,《宁波市消费信用评价体系暂行办法(试行)》将从下个月14日起实施。届时,宁波市经营者将会因消费侵权行为而丢失信用分,信用分被扣得多了,还将可能被列入信用宁波黑名单。
该评价办法,宁波市消保委将对本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商品交易、服务的个体工商户、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经营者)开展信用评分,而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各类情况,则将成为扣分或加分的主要依据。
基础分600分经营者故意侵权每次将被扣10分
按该办法配套推出的《宁波市消费信用评价体系(试行)》规定,所有依法登记注册的经济主体的基础分为600分。而在该办法实施后,经营者将根据总信用分多少而分别被评为A、B、C、D四个等级,总信用分在650分以上的为A级(优秀),550分至650分(含550分)的为B级(良好),500分至550分(含500分)的为C级(一般),300分至500分(含300分)的为D级(差)。
经营者如果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无有效消费投诉记录,就可加10分。若因诚信经营获得“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荣誉称号,按县(区)级、市级、省级三个级别,可分别获得50分、100分和150分的加分。另外,经营者如果加入宁波市消保委自行和解平台的单位,成功实现消费纠纷自行和解的,每起也可以加5分。
在扣分方面,按规定,经营主体如故意侵犯消费者权益,则将被扣分。具体办法为:系统自动对比一个月前至两年内的投诉数据,如出现同一性质的问题再次被投诉的定义为故意侵权;日期以消费日期为准,如无消费日期则以投诉日期为准,每一次信用分扣10分。
值得一提的是,在发生消费纠纷后,经消保委工作人员两次通知,被诉主体无故不到的,将被定义为拒绝调解,拒绝调解每发生一次信用分要被扣15分。
扣至300分以下将被列入黑名单
办法实施后,在消保委投诉系统中将有被投诉相关经营主体的记录。经营者若被扣分扣至300分以下,则将直接进入信用宁波网的黑名单库。该办法规定,若出现重大消费侵权事件,投诉案件处理人提出扣记分申请,经市消保委秘书长核准通过后,相关经营者也将被扣分,直接扣至299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信用分直接降至D级以下:一、负有重大伤亡事故责任的经营主体;二、携预收款逃跑的经营主体;三、其他适用于一票否决的情况。一票否决后的经营户信用分值如要回至基本分,需纠正错误后重新走恢复流程。
信用评价体系尚在完善中
市消保委有关人士指出,尽管该办法即将实施,但整个消费信用评价体系目前仍在逐步完善之中。消费信用分加分或扣分依据,将逐渐形成完善的目录。宁波晚报 记者 周立明 通讯员 干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