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临近,又到了欠薪案件的高发期。记者昨天从杭州劳动监察支队了解到,今年杭州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总体保持平稳,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追发拖欠工资数额等呈减少态势。
据了解,1-11月份,杭州市共监察检查用人单位10.2万家,比上年增加13.3%;查处各类拖欠工资案件2563件,同比下降18.5%;追发劳动者工资1896.4万元,同比下降了8%,涉及劳动者10298名;有效处置因企业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众性突发事件118件,同比上升了5%,涉及劳动者5597名。
当然,受经济形势影响,因企业经营不善,年底资金周转出现问题等引起的欠薪案件有增加趋势,如12月12日浙江中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以讨要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引发群体性事件,杭州章节服饰有限公司的22名债主“跳楼”事件,12月13日裕兴房产60名人员集体上访讨薪事件等等。
面对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我市开通了专人24小时值班的电话86612333,市民可拨打该电话对欠薪进行举报投诉。对欠薪纠纷处理,我市要求3天有回音,5天有结果,对符合裁决先予执行的拖欠工资案件,可以根据劳动者的申请裁决先予执行,帮助劳动者尽快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提示
1.注意保留有关证据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2.维权要注意不能超过时限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的时效为两年,劳动者自身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的,应当在两年内进行投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4)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5)申请工伤认定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每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