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3日讯
昨天上午,在鄞州区创新128公寓的大门口,一名装修工进入公寓之前被物业管理人员要求交纳“厕所清洁费”10元并办出入证。“装修工不交钱不能进去,跟物业管理人员交涉了一个多小时没能成功,只能交钱。”雇请装修工的公寓业主胡先生给宁波晚报87777777新闻热线打来了电话,认为物业收费不合理。
“我家昨天开始装修,请了一名装修工到家里干活,没想到遇上这样的事情。”胡先生告诉记者,后来是他自己掏钱替装修工交了10元“厕所清洁费”。“我买了这里的房子,每年的物业费都要交2000多元。我请来的装修工在小区里上厕所,物业竟然还要另收‘厕所清洁费’,实在说不过去。”胡先生认为,而且装修工也未必会在小区里上厕所,物业不分青红皂白,要求装修工进小区之前就交“厕所清洁费”,更没道理。
记者联系了创新128公寓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出入证是免费的,收10元确实是“厕所清洁费”。因为目前小区内的装修工程很多,而刚开始装修的房内大多没有安装坐便器,一些装修工就在小区的车库、地下室等角落里大小便,严重影响了小区环境。为解决装修工的大小便问题,物业服务中心内的一个厕所向他们开放。这个厕所是物业公司所有,物业公司安排专人保洁,需要支付保洁人员工资,所以向装修工一次性收取10元的“厕所清洁费”。
胡先生表示,厕所设在小区内,管理厕所本来就是物业公司的职责,由此产生的开销应该从物业费中支出,而不应另行加收。
宁波晚报 记者 张全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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