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海曙区确定了新一轮经济适用房的销售细则。
这一批经适房共有791套,位于鄞州区高桥镇蒲家村。这些房源是蒲家经适房一期项目内的期房,套型主要是60平方米和70平方米,销售均价5472元/平方米。
申请时间从12月29日开始,截止时间是2012年1月4日。
具体可以申请的时间是每天8:30-11:30和13:30-17:00。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
想知道关于经适房的信息,或者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属于可以申领的范围内,可以登录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网站(http://hsfg.haishu.gov.cn),或者拨打咨询电话87285983。
海曙区房管处的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些经适房限定三类具有海曙区非农业常住户口(至公告日)的家庭申购。
第一类,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的已婚家庭、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的单身居民(至申请截止日):
1.取得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海曙区非农业常住户口满3年。
2.前12个月人均年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166元)的60%以下,即申请家庭(前12个月)人均收入应低于18099.6元(不含);但经评估后,1至2人户、3至4人户、5人以上户家庭财产总额超过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20倍、25倍的,视作不符合申请条件。
3.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六区范围内无房,或所拥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含军产、宗教产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自有住房在10年内转让的应当计算在内)。
第二类,是本人或配偶未享受地方住房实物分配或未购买部队经济适用住房的军队转业、复退军人。
需要注意的是,这类对象必须同时符合第一类中除户籍年限要求外的其他条件。
第三类,是1999年6月1日到2004年7月15日,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三区城市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尚未购房(至申请截止日)的拆迁户。
符合申领条件的家庭递交申请后,等到申请过程结束后,海曙区住房保障部门就会和街道、民政等部门,对申购对象是否符合购买经适房的条件进行审核。
审核结束后,按标准评分,划定准购分数线,确定准购家庭。
接下来是摇号,确定准购家庭的选房顺序号。
根据顺序号,准购家庭选房,确定后签订购房合同、办理按揭等手续。
这批经适房准购家庭名单预计在2012年4月确定。2012年5月,全部销售工作就可以结束。
入住的时间预计在2014年。
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许玉芬 张黎升 记者 胡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