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8日讯
明年1月1日零时起,杭州市提前终止城市道路“四自”项目综合收费政策。统缴卡去哪里退费,该怎么退,如果办理延用,手续又如何……
昨天,杭州市建委详详细细地公布了“四自工程”道路统缴通行费退费有关事项。步入“后统缴卡”时代,种种关系切身利益的细节问题,车主们可得看仔细。
哪些车可办理退费或延用?
可办理退费的车辆,需满足两个条件:“车辆统缴通行费”缴费期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杭州市区车辆(含萧山、余杭)。
可办理统缴卡延用手续,需满足以下条件:“车辆统缴通行费”缴费期超过2012年1月1日(含),且车主希望持卡继续免费通行绕城高速公路圈(含绕城高速公路、沪杭甬高速绕城圈内段、杭金衢高速绕城圈内段、石大公路,下同)至缴费期满止。
统缴卡延用手续定在2012年1月4日起至2月29日期间办理,超过2012年3月1日不能办的。
退费手续定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逾期也不再办理。
何时何地可办理退费?
主城区车辆退费业务办理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上图。萧山、余杭车辆须分别到萧山、余杭各网点办理。
需要提醒选择办退费手续的车主,明年6月30日后,杭州银行、杭州市ETC服务处,均不再受理退费业务;而城市四自工程道路综合收费管理处、车管所各车辆检测站点,退费手续的办理截至2012年12月31日。
提醒一下,所有车主都可以到上述四大类网点办理退费或延用,以下这些车辆除外:
与统缴卡的绑定ETC卡(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车主,统缴卡延用手续及15元/月.吨的退费手续须前往杭州市城市“四自”工程道路综合收费管理处办理,其它网点不受理;不办理延用手续的车辆,须前往杭州市ETC服务处办理ETC卡解绑及相关退费手续,市ETC服务处业务办理时间限定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
主城区特殊车辆和单位车辆必须前往杭州市城市“四自”工程道路综合收费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特殊车辆是指:(1)已办理注销或主城区转出到外地(含萧山、余杭区),且在2012年1月1日前未到市收费处办理过退费业务的车辆;(2)办理过保留号牌的新、旧车辆;(3)办理过车号和所有人变更的车辆;(4)银行或车管所各车辆检测站点办理时发现错缴或查询信息与实际缴费不符的;(5)一次批量办理五辆(含)以上个人车辆。
统缴卡退费怎么算?
杭州市建委公布了退费标准:
对缴费有效期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统缴通行费,按15元/月·吨标准退费,并按2010年年底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计息(即2.75%)。计算公式为:退费额=15×(缴费有效期止所在月-2010年1月+1)×缴费吨位+利息。
对缴费有效期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统缴通行费,若车主不选择办理统缴卡延用手续,再按40元/月·吨标准退费,计算公式为:退费额=40×(缴费有效期止所在月-2012年1月+1)×缴费吨位;若选择办理统缴卡延用手续,40元/月·吨标准的统缴费部分不再退还。
举几个身边的例子,给大家比照一下退费到底怎么计算。(见上图)
退费或统缴卡延用需哪些材料?
个人车辆:需带上车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车辆统缴费缴费收据原件、统缴卡。
提醒:办理统缴卡延用手续的,需车主或委托人签订统缴卡延用申请书;注销车辆办理退费业务还需车管所出具的车辆注销证明;委托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携带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办业务的委托书(车主本人签名);ETC车辆需提供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业务办理申请表(需含ETC卡绑定的开户行名和开户账号);过户到萧山、余杭区的车辆还需两区统缴费缴纳收据。
单位车辆:需带上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车辆行驶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车辆统缴费缴费收据退费联、统缴卡;统一收款收据[加盖财务专用章,退费金额在一仟元(含)以上的还需提供单位开户行及账号]。
提醒:办理统缴卡延用手续的,需单位提供统缴卡延用申请书且盖单位公章;单位经办人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退费委托书,其余材料同个人材料。
车主在办理退费时应出具缴费收据原件。万一缴费收据原件丢了怎么办?在其他退费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可由车主确认“缴费凭证遗失具结书”(单位车辆由单位经办人出具盖有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后,才可办理退费。委托办理的,受委托人应出具由车主签名的委托书,并备齐委托办理所需相关资料。
统缴卡延用申请书及退费委托书可在杭州市建设网网站(http://www.hzjw.gov.cn)下载或由办理网点提供,办理延用的委托书合并在申请书中。
过渡期上绕城高速是否免费?
在2012年1至2月底,是统缴卡取消的过渡期,绕城高速公路圈对持有效统缴卡的市区车辆继续免费通行。有统缴卡的车主们选择退费的话,这两个月仍可按40元/月·吨的标准退费。
2012年3月1日零时起,已办理延用手续的车辆可在绕城高速公路圈继续免费通行至缴费有效期满止;未办理延用手续的车辆,按公路标准收费通行,但不再缴纳城市道路通行次费。
不走绕城高速可选择哪些地面道路?
“后统缴卡”时代,以前常走绕城高速的车主,可以选择以下地面道路通行。
经常从城西到下沙的车主,可选择上德立交—德胜高架—德胜东地面快速路等道路,也可以选择天目山路—环城北路—艮山西路—艮山东路等道路,以及留石路—石桥路—石德立交—德胜东地面快速路等道路。
经常行驶临平至老余杭间的车主,目前可选择绕城周边道路有东西大道,或者选择文一西路—古墩路—留石路—世纪大道。
2012年,杭州市建委将加大城市三纵五横快速路网建设,其中德胜东路高架、九堡大桥、东湖快速路、半山隧道、沿江大道、秋石高架、之江大桥等快速路网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良渚至临平的疏港公路等道路将陆续建成投入使用,届时市民的出行条件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车主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杭州市城市“四自”工程道路综合收费管理处电话:56180880、56180806、56180858、56180853。
萧山区车主可咨询“萧山区城市道路收费管理所”,咨询电话为82704337。
余杭区车主可咨询“余杭区城市道路收费管理所”,咨询电话为8622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