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1日讯
30万元每月回报1万元,曾经,很多人争着把钱放他那里,而如今,他却因为非法集资近3000万元,造成他人经济损失1382余万元,成了阶下囚。昨天,市中院在永嘉开庭审理此案时,一帮受害人在法庭上叹气:只能卖房过年了。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09年12月间,王克强明知自己没有经济偿还能力,虚构营运长途客运汽车线路事实,以30万元每月回报1万元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多人非法集资人民币2895.7625万元(部分款项通过他人向出资人出具字据),除部分赃款用于支付利息外,其余赃款用于个人挥霍,造成他人经济损失1382.3025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王克强的行为分别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和挪用公款罪。王克强当庭表示认罪。
庭审现场来了数十名受害人,很多人感叹:这下被害惨了,得卖房过年了。甚至,有受害人情绪激动,在旁听席上商议着要上前揍被告人。温州商报 记者 戚祥浩 通讯员 张元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