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4日讯
记者昨从市政府获悉,为了让市民在欢乐、祥和、喜庆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从1月8日零时起,湖州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实施限放。喜欢放爆竹烟花的市民可以在限定时间和地点好好过把瘾。
据介绍,此次限放时间从1月8日(农历十二月十五)零时至2月7日(农历正月十六)24时,历时31天。考虑到安全等因素,中心城区在限放期间仍设了一些禁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些禁放区包括市行政中心、车站、影剧院、公园、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及市中心核心商贸区;医院、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场所;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站、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和严禁烟火的工厂及其它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以及居民住宅楼道。此外,今年开禁期间还新增了地下通道、步行街区和历史文化街区、居民住宅阳台等区域为禁放区。
从1月8日起,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的临时销售点将向市民开放。在2月7日24时前,市民可以就近到销售点购买。
限放期间,如有发现违禁行为,市民应予以劝阻并及时举报。其中违法运输、储存、销售的举报电话为2210171,违禁燃放的举报电话为2504169,夜间举报可打110。湖州晚报 邹银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