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龙 摄影/钟昊
浙江在线杭州1月14日讯(记者 童俊) 1月14日上午,在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他说,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78598人,起诉103976人。其中,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4288人,起诉5023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4956人,起诉18336人;批准逮捕涉枪涉毒涉赌犯罪12418人,起诉17394人。
检察机关还依法打击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过去一年,共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850人,起诉5312人。
为了加强对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司法保障,省检察院部署推进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依法批准逮捕相关犯罪797人,起诉1199人。围绕维护金融安全、经济稳定,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票据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642人,起诉1459人。
检察机关还组织开展了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专项行动,杭州、绍兴等地检察机关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工作联动机制,全省共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49人,起诉102人。围绕生态省建设,批准逮捕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以及严重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的犯罪115人,起诉381人。
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还通过规范和细化案件办理标准、推进“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试点工作等措施,有效推进对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因家庭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的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共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2009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息诉和解1325件。
针对我省流动人员犯罪比例高、为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对流动人员一般构罪即捕即诉的情况,对涉罪流动人员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进行风险评估,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帮教基地42个,分别对1601名流动人员适用无逮捕必要不批捕,对497名流动人员适用相对不起诉,平等保障其诉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