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华超市一楼已设置了临保食品柜台
杭州工商部门介入调查 指企业未履行检查义务
1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官网上称,各地工商部门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国家工商总局还要求各地工商部门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切实把好食品进货关;监督食品经营者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质量安全情况,切实把好食品销售关;监督食品经营者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依法处置或销毁,切实把好食品退市关。
对于超市食品的保质期问题,网友们早有议论。
微博网友“韩三皮”留言说:“去超市买吃的东西,眼睛一定要睁大一点,要是不小心买到快要到期的食品,心里可不舒服了。”
针对世纪联华庆春店销售过期食品问题,杭州下城工商分局专门进行了调查。下城区工商分局消保委主任何云峰说,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来处理此事。“因为企业有这个义务和责任来履行检查的义务,哪怕是工作人员的失误没有及时检查,那也是你企业没有履行检查义务。”
“消费者可以提出退一赔十的赔偿,按照食品安全法来,如果是普通的商品那么按照消法来退一赔一。”何云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