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不能放烟花 余留的最好浸水处理
2012年02月08日 10:55:41
元宵一过,热热闹闹的春节也就结束了。很多市民家里都会剩下一些未燃放的烟花爆竹,这些爆竹可以用水浸泡后再处理掉,以免成为“定时炸弹”。
消防部门介绍,没有销售完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清除,在规范的仓储点进行集中存储,特别是临时摊点,要及时退回原批发商处,妥善保管。
喜洋洋烟花销售部的包经理介绍,销售烟花一般从每年除夕前三天到正月十五,从正月十六开始没有售完的烟花厂家就开始回收了。商家把未售完的烟花送至烟花生产公司,公司对商家的资料经过详细的登记后,派车集中运往指定厂家仓库。
厂家对回收的烟花代为保管三年,三年后剩余的烟花将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集中销毁。
依照相关规定,零售商的剩余鞭炮可予回收,个人手中的鞭炮还没有回收办法。剩余鞭炮最好不要存放在家中或随意丢弃,可以用水长时间浸泡后再处理掉,或者拿到偏僻的地方燃放,而且在燃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
据每日商报 记者 张哲
每日关注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 宁波今起禁放烟花爆竹 市区未上演"最后的疯狂"
- 过年没放完的烟花爆竹怎么处理 市民建议集中回收
- 一家三口元宵节放的烟花失控倒地 炸伤小区6辆车
- 热闹春节结束了 节后余留烟花爆竹该怎么处理?
- 过年没放完的烟花爆竹怎么处理 市民建议集中回收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