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6日讯 昨天,读者小郭打进本报87917666热线,说他曾在慈溪波斯曼酒店四楼中餐厅做传菜员,前几天在酒店被客人打了。当时他报了警,可酒店认为报警影响酒店形象,对他开出一张300元罚单。另外还开了一张罚单,原因是被打后顶撞酒店领导。
小郭:被打后报警,“影响酒店形象”被罚款
对于当天发生的事情,小郭是这么说的:
3月9日,客房部来电话,说15楼的一个房间点了131元的菜。
我去送餐,可客人说身上没零钱,就让挂在房间账上。我到总台一说,却发现客人押金不够,不能挂账,只能付现金。
于是,我又上楼收钱。当时出来一个女客人,大声说自己是老客人,以前都可以挂账,现在怎么不行?磨了好一会儿,我有点不耐烦,嘟囔了一句:“没钱就不要点菜……”
这时,房间里冲出一个男人,一拳把我打倒,又在楼道里追着我打,最后拿起了烟灰缸,敲碎了砸我。
我一直逃到电梯门口,情急中打了110,随后又给领导打了电话。
当时,我脸上、衣服上都是血,但领导来了之后,什么都没说,只是和客人说话。
后来经理说客人已经把131元餐费给我了,问我要,可实际上根本没给我,于是我们吵起来。
之后,我们被带到了派出所,客人赔了我5000元钱。从医院出来,下午我回到酒店,经理说,先回去调整心态。
3月11日,我回酒店继续上班,但隔天早上就叫我不用上班了,理由是影响酒店形象。追问之下,经理说,被打后应该先告诉领导,先报警是不对的,会影响酒店形象。
尽管3月初我曾递交辞职书,但我是打算4月走人的。因为我们这边传菜员紧缺,一般递交辞职书后都是再留你一个月才让你走的。
结算工资时,除扣下所谓客人餐费,还开了两张罚单,各300元。一张是因为我和经理争吵。另一张领导说是因为我报警影响了公司形象。
酒店:罚款因小郭和客人打架,但私自报警“不妥”
慈溪波斯曼酒店餐饮部梅主管说,“影响酒店形象”的那张罚单,听餐饮部另一负责人说,并不是因为报警,而是因为小郭和客人打架。不过出了这样的事情,私自报警,确实不妥。
“他先报警,我们是事后才知道,我们上去,警察已经在了。”梅主管说,这个事情酒店是可以解决的,完全没必要报警。那个客人是常年住酒店的,人缘一直不错,而且事后已经给酒店道歉了,也赔了钱。
“员工都有培训,一般要先和管理层联系,让领班去解决,不行再找经理,事情严重处理不了的话再报警。”
梅主管说,小郭被打架后态度很差,警察到场还抽着烟,训斥他他也不理会。客人说把餐费给了小郭,但他回来后也不肯交钱,还和张经理吵架,另一张罚单就是为此开的。
两个争议焦点
●焦点一:被打还是打架?
梅主管说,开出“影响酒店形象”的罚单,是因为小郭和客人打架,但小郭说他完全是被打。
对此,记者分别联系了酒店四楼中餐厅一个领班和四个服务员。根据他们了解,小郭是被打,不是打架。
一位服务员说,在事发后他们跟梅主管和另一个领导上了十五楼,看到小翁脸肿了,鼻子也出血了,头也破了。客人却没什么事。两个领导上去后和客人进行了沟通,听到客人和小翁分别讲起事情经过,确实是小郭被打,当时客人道了歉。
“听说客人打牌输了钱,心情很差,”一位服务员说。
●焦点二:罚单和报警有无关系?
如果小郭没打架,那么300元罚单是否和报警有关?
酒店四楼中餐厅两个服务员说,小郭被打后,两个领导一直在议论,说小郭不对。随后在经理和小郭的争吵中,经理也提到小郭私自报警是不对的。
在酒店最近的培训课上,领导说,日后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躲避,“说尽量别让客人打到你,马上找上级处理,但没提起过报警。”
律师:危急时刻,无疑应报警
“作为一个公民,生命健康权受到了侵害,这一权利又是处于第一位的,属于基本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选择报警是毫无疑问的。”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邓旭东律师说,酒店的程序要求员工先汇报,不能私自报警,由酒店出面来处理,但这是突发事件,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按照酒店的所谓“程序”来走,显然也是不合理的。酒店以“报警影响公司形象”的理由扣员工工资,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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