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滨江法院审理了一起侵害商标权案。
原告:路易威登马利蒂股份有限公司(LV)
被告:滨江四星级酒店华美达酒店(属杭州华玫达酒店有限公司)
LV说,华美达在酒店内公然卖假货,必须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240万。
昨天,LV助理品牌公关经理谭知宇也对快报记者说,LV有专门的打假部门。在中国的打假方式也如出一辙,都是职员带着公证员故意买假,全程公证后向法院起诉,而且经常是一并提起多起诉讼。
LV故意买假
昨天,LV委托律师出庭。华美达酒店职员方先生代表酒店出庭应诉。
LV律师说,2011年6月,他们在华美达酒店内的商场里发现大量假冒LV注册商标权的挎包、背包等。同年7月5日,LV工作人员吴小姐带着一个公证员入住华美达酒店。
商场销售人员穿着酒店统一制服,向吴小姐介绍,在他们这里买LV折扣很大,非常划算。
“买东西时,销售人员一再跟吴小姐说,这个商场就是酒店开的。”律师说。
当时,吴小姐在酒店商场买了6件LV:背包、钱包、皮带……在酒店前台刷卡,统一和房费一起支付,6件LV,花了4500元。
吴小姐还开了发票。
她消费的全过程都被公证员记录,公证员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
这份公证书以及公证处封存的6件LV商品都作为LV方最有力的证据提交法庭。
这6件商品使用了不同的LV商标:背包商品有LV四个商标,钱包商品有两个商标,皮带商品有两个商标,所以算下来,LV决定分八个案子来起诉酒店,每个案子索赔30万,合计240万。这八个案子由法院合并审理。
LV律师说,他们检测后发现,这6件商品都是假货。
“LV一般只在专卖店和官方网站销售,除非二手商品,而这些显然不是二手商品。专卖店杭州只有两家,不包括华美达;这6个包包、皮带总共只花了4500元,如果是真品,起码要贵上十倍,价格在4.5万元左右;其中有款钱包,虽然标的是我们商标,但我们根本就没有生产过这样的款。”
酒店说,他们没责任
华美达方先生说,卖LV的不是酒店,是承租户,酒店没有责任。他向法庭出具了酒店和承租户的租赁协议。
他说,2010年,酒店把商场租给他人经营,在租赁协议中有明确约定,不销售违法商品。即使承租户卖假的LV,那么也是在酒店不知情的情况下卖的。客人通过酒店刷卡消费,不是作为酒店的收入,只是酒店为承租户提供的一种便利。
LV律师说:“销售场所并没有区别于你们酒店的其他企业的名称和标识,从消费者的角度判断,卖东西就应该是你们。”
方说,得知被LV告了,酒店很重视,马上就对承租户进行调查。“就算法院确认承租户确实侵权,我们也认为,6件商品,LV起诉了8个案子,这是重复赔偿。”
LV律师说,他们这样起诉有理有据,而且一点都不过分。“法庭还应该根据它是家四星级酒店来酌定这个赔偿数额,因为高档酒店的消费者会相信,高档酒店不会卖假货。这比其他卖假货的方式具有更大的危害性。”
方代表酒店表态:如果法院确认承租户侵权,也仅仅只说明酒店对商户的管理存在瑕疵,他们愿意为此向LV道歉,以后加强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如果要赔偿,那么LV应该找承租户来索赔。
双方同意庭后组织调解。
从以往判例看,酒店都被判侵权
近几年,LV在全球打假:在加拿大告造假企业,在美国告沃尔玛卖假货……北京的家乐福、大连多家五星级酒店、东莞的星级酒店都被LV以侵害商标权起诉过。
2011年,LV在大连展开系列打假维权,将两家准五星级酒店告上法庭。共涉及7起案件,每件索赔50万。
两家准五星酒店都喊冤,他们认为酒店本身没有售假,只是将场地出租。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两家准五星酒店均构成侵权。法院判决一家酒店在每起侵权案件中赔偿2.2万元,另一家酒店赔偿1.8万余元。
路易威登的知识产权主管桑尼尔曾对媒体表示:“我们希望通过判决向全球的假冒生产厂家发出一个警告信息,路易威登绝不会容忍造假,并将严厉打击各种造假行为。”
(都市快报 记者 段静 通讯员 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