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之江先锋 > 群英榜 正文

把法制宣传当成自己的天职

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豪
www.zjol.com.cn  2012年06月1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王英豪,1953年3月6日出生,1991年7月入党,现任义乌市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金华市律师协会理事、义乌分会副会长。他虽法律服务业务繁忙,但却对普法工作情有独钟,把法制宣传当成自己的天职,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受到法律的熏染和陶冶,为推进义乌市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社会矛盾的化解做出了重大贡献。先后获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省司法行政系统百名优秀人物评选活动提名奖、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等荣誉称号。

  “只要不倒下,就要上台讲。”十余年来,王英豪宣讲法制课达500多堂,听众10万余人。有一年,他讲法制课124堂,因为连续讲课,喉咙发炎,一连十几天,晚上打吊针,白天上讲台。……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承担起普法的义务是义不容辞的。”这是王英豪的坚定信念。正是这种信念,促使他深入社会各界潜心宣讲,采取多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充分利用“义乌商报法律顾问”这一平台,开设专栏发表了百余篇普法文章,并利用报社相关栏目给广大读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同时,通过义乌电视台的“法庭内外”及义乌广播电台“法制在线”、“情与法”等栏目,以案释法宣讲法制,解答法律问题。深入机关、学校、农村、部队、企业、市场等地上课讲解、分发宣传资料,与市总工会、市人劳社保局等单位一起到企业给企业主和员工讲解《劳动合同法》;给机关公务员作“农村法制建设”等法制讲座;与市劳动监察大队联手编写多期《劳动管理手册》。王英豪还十分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每年都被教育系统邀请,为老师和学生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

  王英豪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把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放在法律服务的首要位置。多年来,王英豪经常被邀请参加市、镇街、政府部门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分析论证,他总是认真分析,敢于直言,提出切实解决问题的法律意见。他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敬业精神深得信赖与好评,以致不少政府部门遇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事项,就会邀请他参与分析论证,提供法律帮助。他在参与敏感、突发、重大群访等事件中坚持不懈地宣传法律知识,让当事人明了法律规定,帮助政府一次次圆满地处置了疑难案件。同时,他还通过提出法律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重大事项处理,促进了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维护了法律权威,为建设法治政府发挥了重大作用。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瞿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