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总支认真抓好党建工作,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以开展“创先争优”“民主评议行风”“两创四敢”等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塑造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政府机关形象,实施窗口绿色通道、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网上服务等服务措施,使全局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树立了房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党总支带领干部职工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开展深入的调研研究。在保障性住房供应方面,本着“严格准入制度,完善公示制度,严密审核制度,透明选房制度”的原则,建立了申请、审核、公示、复核和退出等制度,完善操作程序、操作规则和工作制度,实行社区(村)、街道(乡镇)、民政和房管部门“三级联动”的审核机制,申请人所在社区和新闻媒体“二次公示”制度,公证部门或监察部门监督下现场抽签选房的分配制度,以及定期审核的动态管理制度,把住房保障作为首要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并落到实处,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针对社会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房地产市场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党总支从全市稳定大局出发,带领局干部职工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积极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积极会同金融、税务等部门做好住房套数的认定和契税政策的执行工作。出台印发了《关于落实商品房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并通过信息平台技术支撑,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的限购规定,落实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党总支深入临城街道洞岙社区高峰村进行走访调研,与村干部共同协商,开展了与高峰村结对扶贫四项内容:为高峰村黄杨尖300亩茶园改造工程提供部分资金支持;为高峰村贫困家庭子女提供助学资金,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每年向高峰村贫困村民家庭和困难党员家庭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依托网络优势,在“舟山市房产信息网”上为高峰村免费发布名特优农产品信息,提高高峰村效益农业的知名度,帮助解决农副产品销售困难。在这四项帮扶工作中,不仅解决了民众的困难,也使民心的得以安抚和温暖。
在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总支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该局先后多次被省建设厅授予“浙江省建设系统文明服务示范点”、“浙江省建设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建设系统信用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交易产权登记中心被市精神文明委员会评为“市级巾帼文明岗”、2009-2010年度“舟山市文明示范窗口”,并一直保持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并多次荣获市住建委党委的表彰。
2011年,中共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总支部委员会被中共舟山市委授予2011年度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