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山人民法庭是岱山县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在岱山县人民法院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成立于1956年8月20日。法庭座落于被誉为我国海上“通衢大道”的岱山县衢山镇,管辖着全镇12个新型社区、33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个渔业队,总户籍人口数为5.66万人,外来暂住人口8900人左右。现配备庭长1名(副科级),副庭长1名,副大队长1名,其他干警5名,临时工2名(其中驾驶员1名,内勤1名)。
法庭在不断加强自身审判实务的同时,非常注重队伍建设,历练出了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安心的忠诚之师,执法为民铸和谐,服务海岛促发展,被当地百姓誉为“屹立于海岛上的司法磐石”。2007年1月被评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2007年7月和2009年1月被市中院荣立集体三等功;2010年2月被省高院荣立集体二等功;2012年2月荣获全国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法庭还多次获得县级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2011年1月,马剑慧、柴泽明二位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2011年12月,柴泽明同志荣立个人二等功。
衢山人民法庭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吸取先进经验,不断探索和拓展自身司法理念和模式,形成了一套立足于海岛实际工作方法。
首先,推行多层次诉讼指导。基于海岛群众普通文化程度偏低,诉讼能力相对较弱。为此,法庭多方面加强诉讼指导,除了印发关于诉讼、执行一整套小册子,定期随法官进社区分发群众,诉讼过程中由专人负责诉讼、举证、认证和审理的指导,耐心热情予以释明,并开通24时候无间断诉讼指导电话。
其次,合理安排诉讼执行时间。根据海岛渔区渔业生产特点,以公、农历结合的计算方式,推行多弹性的工作机制,无论午休、夜晚、双休日、节假日,便民原则优先,宁可法官多跑,不让群众增加诉讼累。
再次,重视矛盾化解中的“大调解”作用,实行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对接。用耐心、热心、诚心、公心的“四心”调解理念,因案施调、因人施调,用不同的调解方法应用于不同类型的案件,同时注重利用当利用当地有威信人物(在衢山渔区主要通过船老大)等配合调解,从而提高调解率,最大限度的确保矛盾化解。
最后,积极参与“网格”体系,真情帮扶辖区贫困村。全庭干警本着“全面联系、重点服务”的原则,让法官走进村庄,走到群众身边,第一时间了解村情、民情,第一时间了解群众需求,第一时间介入矛盾化解,第一时间提供为民服务。借力“网格化”平台,衢山法庭与衢山镇贫困户居多、位置偏远的罗家岙村建立了对接联系制度,切实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实事、做好事。
一直以来,法庭非常庭重视法庭队伍建设,按照法官职业化的要求,全面提高法庭干警素质,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团结敬业、形象良好的铁军,从建立以来,没有出现过一起法庭干警违法乱纪现象。在日常办案中,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热情礼貌,用“真心、真情、真爱”来替代“冷、硬、横、推”,将司法阳光播撒在每一位岛民心中,让“亲民法庭”的称号成为每一位群众的口碑,是全庭干警努力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