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7日讯 宁波市卫生局昨天发布信息,明天起,宁波市将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改革试点县市区包括慈溪、余姚、奉化、宁海、象山。对这5县市区居民来说,以后去县市区公立医院看病,药费将按进价销售,而医疗服务费上涨,比如普通门诊诊查费将由原先的2元上涨到10元,手术费将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提高50%。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部署,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之后,明年省级医院和市级医院也将逐步实施改革。
药品按进价销售
同一种药价格下降15%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目的是改变医院“以药补医”机制,首先就取消了试点医院的药品加成。
原先,县级公立医院的药品经省级药品招标采购后,销售费用在进价基础上有15%左右的加成。改革后,这部分加成将被取消(中药饮片除外),跟社区医院一样,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也就是进价多少卖多少。
通俗地说,以后病人去当地公立医院看病,配同一款药,价格将会下降15%。宁波市卫生局测算,根据2011年数据,5个县市区病人预计可减少药费3.7亿元。
普通门诊诊查费每人次10元
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都有上涨
药品加成取消后留下的资金亏空,一部分将通过上调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来填补。宁波市卫生局估算,根据2011年数据,调价的平均补偿水平为78.46%,其余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和医院节约开支来弥补。
昨天,宁波市卫生局公布了省物价局批准的各县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新农合报销范围。
新的“医疗服务价格”主要涉及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等需要医务人员通过技术劳动来体现的费用。
普通门诊诊查费:含药事服务费以及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收费标准为门诊每人次10元,急诊为每人次12元。专家门诊另行加收。(药事服务费是病人享受医生诊断和药品调剂等服务所交的费用,用于补偿医院向病人提供药品处方服务的合理成本。)普通门诊改革前的挂号费加诊查费为2元。
住院诊查费:含药事服务费以及现有的住院诊查费,收费标准为15元/床日。
治疗费项目: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提高40%。
手术费项目: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提高50%。
护理费项目:等级护理由原来的7-8元/床日调整为20元/床日。
床位费项目:适当上调。以三人间病房为例,由原来的30元/床日调整为40元/床日。
宁波卫生部门表示,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主要是出于使之更能体现医疗技术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方面的考虑。一直以来,医生队伍中对医疗服务价格过低多有诟病,宁波市一三甲医院主任医师曾告诉记者,自己值一个夜班才20块,单位小时工资比保姆还要低。
本次改革涉及到24家医院
慈溪市:市人民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中医院、妇保医院、红十字医院、峙山医院、皮肤病医院等8家。
余姚市:市人民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中医院、市梨洲医院等6家。
奉化市: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溪口医院等4家。
宁海县:县第一医院、中医院等2家。
象山县:县第一人民医院、红十字台胞医院、中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等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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