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政府回应
民政局提出4条整改措施
增加保育人员、转移福利院孤儿
解除承包协议、安排孤儿上学
苍南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金余成昨晚向记者表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不管孩子是智障还是正常的,“拴养”孩子是绝对不允许的。
金余成说,他们对这件事进行调查后,曾提出了4条整改措施,“都已在做了”。
一、针对目前保育人员不足的问题,他们将按照1:2比例配备保育人员,并已向县有关部门申请了11名计划内工作人员编制,计划下周开始招聘保育人员。
二、针对环境差的问题,目前已制订整改措施,向灵溪镇借用凤池敬老院作为县社会福利院用房,该敬老院5月已改造完工,准备在7月份将原县社会福利院孤儿迁入新居。
三、针对县社会福利院养育孤儿由个人承包的问题,计划在7月份与其解除承包协议,由县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直接养育。
四、针对孤儿教育的问题,县社会福利院将安排适龄智残孤儿到苍南县特殊学校学习,其他适龄孤儿安排到沪山小学接受教育。
苍南县委县政府作出4条决定
限时落实保育员、改善福利院环境
追查渎职行为、检查全县福利机构
昨晚,苍南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发布信息,称县委县政府已针对上述情况,作出了4条决定:
一、限时落实福利院保育员,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招聘,配足配优保育员,并进行培训,使之能够胜任保育员岗位。在保育员还没充分到位之前,要通过发动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义务积极参与服务,防止类似“拴养”事情的发生,让孤儿得到与正常人一样的温暖和照顾。
二、改善福利院环境,关注孤儿健康成长。限时整治现有福利院环境卫生,落实孤儿身体健康检查,一周内搬入凤池福利院,加快苍南县社会福利中心的建设,为孤儿的成长提供一个舒适、健康、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三、严明纪律,严肃追究。民政部门要自查自纠,县纪检部门要及时介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规渎职行为,一经查实,严格追究责任。
四、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对全县福利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孤儿、寡老等弱势群体能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心,促进社会事业和谐发展。
苍南县同时表示,对这件事的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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