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13日讯 诸暨的叶女士现在怀有身孕六个月,上周六有点感冒发热,便去当地医院就诊,医生的诊断结果是感冒需要输液,但是,最后,叶女士却被医院莫名其妙的注射了狂犬疫苗,这让叶女士一家感到非常荒唐。
叶女士当时就诊的是诸暨市第六人民医院、在病历卡显示,医生当时的诊断结果是上呼吸道感染,也就是一般的感冒症状。
叶女士说,“医院说有点炎症,必须挂盐水,然后只能挂青霉素,还有点维生素。”
她的丈夫按照医院的流程付款取药,就在这个过程中,差错发生了。拿药时,医生没有叫名字,便把药递给了叶女士的丈夫。
对此,医生的解释是,喉咙喊哑了,太累了,不想喊。看到叶女士的老公是男的,就以为是他打针,就把药给了他。
到了注射室,医生没有听叶女士再三解释,直接给她注射。完事后,叶女士有一次说:“不对,我不打针。”这时医生看看单子,才意识到弄错了。
医院方面也承认,正是因为工作人员的一错再错,才导致了叶女士由最初的输液注射抗炎药物变成了肌肉注射狂犬疫苗。
诸暨市第六人民医院医患沟通部主任朱苗说:“我们经过调查,病人说的实事求是,我们医院也不回避,肯定是我们工作人员失误,错了,是错了。”
医院方面表示,当事的两位工作人员现在已经作停岗处理。
而目前,叶女士一家最关心的是,注射的狂犬疫苗对孕妇以及胎儿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在狂犬疫苗的说明书中,明确标注着,该狂犬疫苗孕妇慎用,而且对于发热病人同样也是禁忌的。不过,诸暨市第六人民医院认为,问题并没有这么严重。
诸暨市第六人民医院医患沟通部主任朱苗告诉记者,“诸暨市疾控中心答复,还有网上查资料看,一般的话,打个比方,孕妇狗咬伤了,一般也是注射这个疫苗的,我们掌握的信息来看,狂犬疫苗对孕妇和胎儿没什么很相关联的,结论性的有什么危害的结论。”
之前,叶女士一方曾经提出过六万块钱的精神损失费,院方表示只能赔偿一万。叶女士一家坦言,赔钱并不是他们的目的,孩子的健康才是最重要的,但是院方在事发之后的态度让他们非常失望。
叶女士的婆婆说:“就像一个家庭一样的,一个小孩犯错误了,大人来说好话,我们就接受了,就好了,他们一个人都没打电话给我们,我们每次好像理亏了,到他们这边说。”
诸暨市第六人民医院医患沟通部主任朱苗:“礼拜一也谈到下午四点多,这个事情大家比较认可了,我们还说了,明天当事人带过来,买点营养品,带点慰问金,把这个事情了掉,承诺书敲个公章打过来,赔礼道歉。”
针对这起医疗失误,院方与叶女士签订了一份书面承诺,如果因误注狂犬疫苗引起孕妇和胎儿身体损害,院方愿意承担责任,但是对于这一份承诺,叶女士表示质疑。
到诸暨妇保院、杭州妇保院咨询过,叶女士得到的答复是,小孩很复杂的,危害肯定有的,但是某个症状出来,一定是由这个引起,这个很难鉴定。“所以我们说这个承诺是一句空话。”她说。
诸暨市第六人民医院医患沟通部主任朱苗:“这样处理,如果病人不满意,一个可以再次协商,还有这个属于医疗纠纷,每个市里都有医疗几分调解中心,把这个事情交到调解中心去处理,我们积极配合调解中心,能把事情解决掉,让病人安心。”
目前,双方就赔偿问题还在协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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