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7日讯 (记者 施宇翔 李利) 近日,美国一科研机构在中国儿童进行的黄金大米试验引发广泛关注。中国疾控中心5日晚发表声明回应“黄金大米”事件,否认了参与组织转基因“黄金大米”人体试验的传闻。记者今日最新了解到,该试验的其中一个中方机构--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已于昨日向媒体承认,该机构的确曾在2003年为转基因“黄金大米”的人体试验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
中国疾控中心否认参与“黄金大米”人体试验
近日,国际环境组织“绿色和平”近日发布消息称,美国塔夫茨大学选取中国湖南衡阳某小学学生做转基因“黄金大米”的人体试验。该项研究结果形成的论文《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的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发表于《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文中提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妇幼营养室在该试验中组织研究和收集样品。
文章发表后,有专家随即对这个试验的风险性提出了异议,并表示拿孩子来做试验是极不负责任的。
中国疾控中心网站9月5日晚刊出回应,否认了参与组织转基因“黄金大米”人体试验的传闻。称该研究项目是美国塔夫茨大学与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于2004年9月签署的,研究内容是研究菠菜、黄金大米和β—胡萝卜素胶囊中的胡萝卜素在儿童中的吸收和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
回应称,该项目通过了美国塔夫茨大学和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该研究项目的负责人是美国塔夫茨大学的汤光文博士,中方负责人是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的王茵研究员。
而在媒体最初的报道中,论文所涉及的几位中方作者,均回应对此事件不知情,其中包括作为第四作者的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的研究员王茵。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承认为转基因大米试验提供伦理审批
昨日,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副院长倪崖在接受媒体时,承认了该机构的确曾在2003年为转基因“黄金大米”的人体试验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但他同时表示,在该院伦理委员会同意实施该项目的时间段内,该项目并未实施。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副院长倪崖表示,该研究院的王茵研究员参与了美国塔夫茨大学申请到的美国国家健康研究院(NIH)项目――“儿童植物类胡萝卜素维生素A当量研究”。并曾在2003年的11月向院里提交了伦理审查申请,该申请的题目是《中国儿童植物类胡萝卜素的视黄酮当量的研究》。视黄酮即人们所熟知的维生素A。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随后组织了5位专家,于同年的11月29号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明确表示,请申报者“严格按照研究方的认证测试,对每一位参试研究对象认真地说明临床试验的一些目的和要求,在本人取得同意后,方可开始本研究的项目”。
倪崖说,只要涉及到在人身上做试验,就必须提交伦理审查。而类似的伦理委员会,在中国的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中都有设置。
据悉,在王茵提交给院方的材料中,明确提到了使用“黄金大米”开展试验。“在美国FDA的备案材料中,将其称为‘金大米’”。但他同时强调,这项试验并没有在报告申请的时间内实施。“报告明确表示将于2004年3月1号到2005年2月28号在中国开展针对儿童的这项试验,但没有提及试验的具体地点。”倪崖说。
倪崖称,据院方向王茵了解,可能是“黄金大米”“这个东西还没有拿到,当时的量很少,所以这个项目就没有开展下去”。
院方表示,王茵是该院营养学领域的研究员。她之所以有机会参与到这项试验当中,是因为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所的推荐。
浙江省农业厅称无权对该项目“叫停”
另外,有媒体披露早在2008年,农业部和浙江省农业厅便已得知该研究计划,并及时叫停了该项目。绿色和平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方立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们委托浙江省农业厅对美国塔夫斯大学与浙江医学科学院合作,利用中国儿童做转基因水稻临床试验一事展开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原定由美方提供的试验材料目前没有进口,临床试验也未开展。浙江省农业厅已要求浙江医学科学院立即停止该项试验计划。”
然而对于这个说法浙江省农业厅并不赞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年负责这类工作的科教处人员已经全部调岗,是否曾接受过这一调查委托暂不得而知。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浙江医学科学院并不在农业厅管辖范围之内。因此,即便受到调查委托,省农业厅也无权对其科研项目进行“叫停”。
关于这一信息的详细情况,有关部门还在核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