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10日讯(见习记者 崔晓宇)雁荡山两日游才52元?日前,平湖论坛上有网友发帖,称九龙旅游社官方网上雁荡山两日游的价格为52元,他的朋友报名后,旅行社打电话来说,这是内部失误,原价是520元。最后,旅行社仍然以52元的价格,为下了订单的10名游客单独开团,送他们游览了雁荡山。
52元游雁荡山?以为促销原是录入价格出错
9月5日,九龙山旅行社官网上,雁荡山二日游标价52元,随后变成520,一天后又成了550,这时,已经有10名旅客报名,他们被告知,“52元”是新员工粗心少打了个0,后来该员工又私自将价格改成550元的门市价。
下单的旅客李小姐说,当时以为是旅游社搞促销,自己也没怎么犹豫就报名了。“52块钱也不是很多,就算被骗也不算什么。”不过她坦言,刚开始是存在一种占小便宜的心理去拍的。
当天晚上,李小姐接到九龙山旅行社的电话,对方称是员工失误,价钱后面少加了一个“0”。
“当时让我取消订单,本来跟家人都约好了那天去,这下订单取消了,我们的旅游计划也泡汤了。”李小姐表示,自己当初也是目的不纯,隐隐约约感觉可能是那边出错了,就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后来想想毕竟没造成什么损失,谁都有错的时候,还是得饶人处且饶人。
旅行社愿意担责任 犯错员工不会因此丢工作
网友“月薪三百贫农”反映,事情发生的第二天晚上,接到九龙山旅行社的电话,旅行社愿意承担责任,虽然他取消了订单,但仍可以52元的价格游玩雁荡山。
九龙山旅行社梁副总称,当天晚上公司开会,讨论了这个事件:“公司很矛盾,开团损失很大,不开,公司信誉受损。为了信誉,公司决定开团。”
“因为这次失误,旅行社损失了5000多元。”他告诉记者,上周六,旅行社单独组团,送10名旅客坐大巴车到雁荡山玩了两天。“游玩的项目和条件和其他团没什么差别。”
很多人担心那名犯错的员工会为此丢了工作,或者被扣钱。梁副总说,这笔损失是公司自己承担的,那名员工依然在旅行社工作。
律师说法
尚未形成正式合作协议 如没造成损失可不赔
出现这种情况,到底公司用不用赔偿?记者就此咨询了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林丹艳律师。
林律师指出,旅客看到网站上显示的价格信息心动下订,但是网站及时发现了自身错误,并没有确认顾客订单,二者之间还没有达成正式合作协议,“这属于缔约行为过失,但由于网站实际上和顾客还没有建立真正的合约关系,从法律上来讲可以不作出赔偿。”
林律师最后说,类似案件在业内争议比较大,消费者和商家都要摆正心态,消费者不能明知道有漏洞仍然得理不饶人,商家要讲诚信。但如果旅客因此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并能提供相关证据的话,按照法律,旅行社就必须对旅客作出一定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