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7日讯 昨天,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嘉兴港区财政地税部门成立10年来,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科学优化资金投向,逐年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发挥财政在支持港区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10年间,港区财政地税部门累计支出21.18亿元用于港区开发建设,推进港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集聚能力和发展层次。
“多年来,我们一直在支持港区经济社会发展上下功夫。”港区财政分局、地税三分局副局长李志斌告诉记者,在港区新增支出因素多、支出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多年来,港区财税部门严把财政支出关,确保港区民生工程、重点工作的支出需要,保证财政资金的科学合理使用。同时,不断加大对港区公共领域的财政保障力度,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放在首位。
此外,港区财税部门还不断助推港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助推港区经济转型升级,为推进港区海洋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10年来,港区集聚了壳牌、帝人、美福石油、浙江传化、三江化工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对于这些临港新兴产业的发展,特别是海洋投资等方面,刚开始预期的收益不能保障,主要依赖于财政拨款和税收减免。”据李志斌介绍,10年来,港区财税部门运用税收、转移支付、贴息等多种手段,积极发挥财政税收的职能作用。
经过多年发展,港区化工产业上下游产品的关联度更加紧密,产业的集聚能力进一步提高,具有港区特色的临港型化工产业正逐步发展壮大并已经成为港区的主导产业。“港区临港工业的发展,与财税部门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嘉兴港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称,港区经济发展与财税收入相辅相成,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
据悉,为进一步加快全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滨海开发核心区建设,港区建立了专项发展基金,对相关贷款进行贴息或补偿,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设立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发挥基金集合投资、专家管理、风险共担、效益共享的优势,鼓励和促进海洋经济开发技术创新及科技成果的市场化、产业化。
对于海洋高新技术产业,港区财政地税部门积极为企业争取和落实优惠政策。根据相关政策,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目前,港区共有7家高新技术企业,去年共减免税收1.3亿元,财政专项资金投入8500万元。
李志斌说,在大力发展工业化的同时,港区还十分注重可持续发展。为此,港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了关于发展循环经济、节能降耗及污染减排相关财政激励文件,设立了发展循环经济及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项目、示范项目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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