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09日讯 昨天上午,28岁的温州人陈某站在被告席上,低着头,神情黯然。做生意颇为精明的他,却因为一个女人神魂颠倒,更“颠倒”的是,为了获得这个女人,他还去伪造了一张百万存单。
已经结婚的陈某,在海宁做拉链生意,今年2月认识了34岁的陆某。陆某1米68的个子,五官精致,身材匀称,长发黑亮,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很多。
陈某迷上了陆某,两个人渐渐熟悉了起来。不过,陆某当时有个男友。陈某很郁闷,他想把陆某夺过来。
陆某曾提过想要买房,但缺钱,陈某想了想,只能用金钱攻势了。
可他的生意做得也并不太大,虽然有点钱,但还不到直接送套房子的程度。思来想去,他想到了一个“办法”:送她一张假存单——看上去是一大笔钱,但只要不让陆某去取,谎话就不会被戳穿。
很快,陈某找了一个做假证的人,花了300元做了一张假的一百万的存单。
7月10日,陆某跟着陈某去温州玩。
那天,陈某说,要送给陆某一百万,条件是陆某以后当他的女友。
到了温州一家银行外,他让陆某在外面等着,他去办手续。10多分钟后,陈某将一张一百万元的一年定期存单交到了陆某手中。
这张存单,正是之前伪造的那张。
拿着“百万存单”的陆某,觉得陈某说话算话,便答应全心全意跟着陈某。
从温州回来后,陆某又拿出存单来看了看,突然发现存单没设密码,她心想这不安全,索性把钱都转存到自己的银行卡上算了。
7月14日中午,她来到海宁市区一家银行,然而刚递上存单,银行工作人员就发现,这是一张假存单:“存单上显示是2012年刚存的,可上面的利率还是好几年前的。”
银行报警,陆某随即被民警带走,很快,陈某的谎言不拆自破。
海宁法院昨天审理了这个案子,陈某非法制造假银行存单,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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