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物质富裕精神富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邓小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开创者,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者。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把发展生产力视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视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础。这种从生产力的基础和经济富裕角度揭示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方法论指导作用,这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科学回答,也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然而,邓小平的“富裕”是“共同富裕”,这“共同”二字正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目的,它体现了“平等”、“公平”、“正义”、“和谐”等精神内涵。正确理解社会主义的内在内涵及其辩证关系,对于我们解决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实践的不断发展,要求我们从多种维度去拓深和完善对社会主义的认识。随着信息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入,一方面,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大大提高,社会关系日益紧密,社会矛盾日益显现并呈多样化趋势,另一方面,生产的高科技化使得生产与生活的关系界线日益模糊,生产关系和生活关系的内容和形式相互交织,“社会”的内涵日益丰富且比重增加,“社会”的问题日益凸现且不断细化。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条件,并把人的全面发展看成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它既传承又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学说和邓小平社会主义理论,认为社会主义不但是一个物质富裕的社会,而且必须是一个精神和谐的社会,对于社会主义社会来讲,物质富裕和精神富有一个都不能少,这是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化和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承和坚持我们党在社会建设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并借鉴传统和谐思想的有益成分,第一次把“社会主义”与“和谐社会”结合起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创新意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坚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把物质富裕与精神富有有机统一起来。这一理论涉及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其自身等多重关系,涵盖了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日常生活方方面面,贯通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理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反映了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客观实际和现实要求,是对社会主义价值本质和发展要求认识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