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0月15日讯(记者戚珊珊)办了十几年婚姻案子的律师祝双夏近来有了新发现,几乎每个月,都有准备要结婚的新人来咨询“婚前协议”的相关事宜。
“内容主要涉及财产、孩子、忠诚度,最多的是婚前财产约定。”祝双夏说,在这方面,父母来咨询的也很多,因为孩子的婚房多由父母掏钱。
情面PK保障
婚前财产约定成趋势
“婚前财产约定”,其实是个老话题了。但自从去年8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后,又有了一些新的变化,甚至让一些准备步入婚姻生活的人们有些犹豫不决。
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前,除非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违法了婚姻法,如重婚、家暴或是遗弃,除此之外,在办理离婚时,夫妇婚后的房产是被平均分配给双方的。
但在实施后,夫妻间的财产问题有了许多新的界定。比如,首次明确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其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卫清向记者讲述了她手上最近签的一次婚前财产约定。
女生是外地人,现在杭州工作,男友的经济实力很雄厚,当初非常热烈地追求她,但两人也曾发生激烈吵闹,这个女生担心结婚后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想要一些财产上的保障。
因此,她和男友约定:“结婚登记后,车辆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均归双方共有,以各方名义所负债务均属各方个人债务,由各方个人偿还。”
如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已经1年多了,像这样的事例并不少。
马上要结婚的杭州姑娘马田(化名)打算这个月抽空去律师事务所签婚前协议,她已经拟好了协议文本内容,坚持要男友把她的名字写在他们婚房名下,“万一以后婚姻走到尽头,对自己还有个保障”。
“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如果有约定,法律还是尊重你的约定。”罗卫清说。
社会发展至今,人们口袋里的钱财已经变得越来越多样化,除了存款、房产,还有证券、股票等各种形式。在婚姻的过程中,这些财产也在不停地发生转变。
罗卫清和祝双夏都认为,婚前财产约定是很有必要的,因为万一离婚了,财产的分配就按照婚前协议来,避免产生纠纷。
“有些人可能觉得抹不开情面,但随着法治观念增强,签订婚前财产约定已经是一个趋势。”罗卫清说。
“忠诚协议”内容多样
但效力并不确定
在一份婚前协议的文本中,记者看到有一条是这样的:“双方结婚登记后,双方应对彼此忠诚,如因一方有第三者、使用暴力等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在共同财产分割中占30%,无过错方占70%,过错方并赔偿无过错方精神损失10万元。”
类似这样的协议,就是婚前的“忠诚协议”。
“婚姻法对过错赔偿非常严格,一定要有婚外与异性同居或重婚等情形才能要求损害赔偿,偶尔的一夜情或者有婚外情人但未同居,法定赔偿就没有了。”祝双夏说。
有了忠诚协议,就可以弥补法定赔偿以外的一些损害赔偿。然而,忠诚协议至今一直存在争议,其法律效力也不确定,一切要看实际情况。
究竟有没有效力,忠诚协议中的文字表述显得相当关键。
比如说,“互敬互爱”这样特别宽泛的词语就不太好操作,因为没有办法举证。“不是说约定的越细越好,起码要有可操作性,是可以用证据去证明的。”祝双夏说。
打个比方,要想签订一条“不得与妻子或家人以外的异性有过分及不必要的亲昵举动。”那么,“过分”、“不必要”、“亲昵”的定义就要提前界定。
还有一点,忠诚协议的约定不能损害人身权,“如果约定假如有外遇,就不得提出离婚,或放弃孩子抚养权,这就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罗卫清说。
相比婚前财产约定具有一板一眼的严谨性,有些忠诚协议的内容会叫人莞尔一笑。比如这种温馨型的约定:“每周都要给对方按摩一次,男方手艺不好的话可以跟盲人师傅学,严禁和发廊女学。”
“婚前忠诚协议,我从实例看到的,并不是出于将来真的会出现什么问题才会签,跟婚前财产约定不一样,它更多的是对未来生活的憧憬,是比较浪漫的。”祝双夏说,从感情角度出发,忠诚协议对双方的心理是一个安慰,相当于婚姻誓词。
高离婚率令人缺乏安全感
但协议拴不住婚姻
在网上,人们对于“婚前协议”的态度不同,有人认为对婚姻有危机感是可以理解的,也有人认为这样做太伤感情。
罗卫清和祝双夏的意见一致,签婚前财产约定是很有必要的,而忠诚协议,只要双方自愿就可以了。
签婚前协议的过程并不复杂。最多的形式是3种:自己签字盖章、律师见证、公证,可以自己选择。
有意思的是,夫妻间自己签的类似于“约法三章”一样的文件,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后也是有效的,但可能就会存在表述太宽泛这样的问题。
其实,类似的协议,婚后也可以签,而且签的人也不少,但是婚前签有一些“先天优势”。因为那时,双方的感情还是好的,签协议的时候会更倾向于尊重事实。
“婚前签订时双方多是自愿的,相比婚后,可能就是有问题的苗头了,多少会有胁迫的意味。”
“我曾经办到一个案子,一个妻子用跳楼来威胁,要求丈夫写下保证书,像这样的情况就是明显的胁迫了。”祝双夏说。
没有悬念,来签婚前协议的,以年轻人居多。看得出来,他们对婚姻的安全感并不足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如今的离婚率太高。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2011年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浙江全省共办理结婚登记44.09万对,比上年增加0.93万对,增长2.15%。全省共办理离婚登记9.04万对,比上年增加0.27万对,增长3.08%。
另有数据显示,从2001年到2011年这10年来,浙江省的离婚率逐年上升。
祝双夏说自己办过的离婚案子,有50%以上是因为家庭暴力,30%以上是因为婚外情,其余最多的是因为“琐事”。
“细节打败婚姻。我刚刚办了一件案子,一对谈了7年恋爱的小年轻,结婚半年就离婚了,原因很难想象,就是因为关灯这些很小很小的事情。”
“越来越多的人签婚前协议,说明人们的法制观念增强了,但婚姻要靠协议是拴不住的,相比之下,人们更多要思考的是,学会如何维系婚姻。”祝双夏的这句话意味深长。
【记者手记】
婚前协议不是紧箍咒
祝双夏律师告诉我,事务所里几个助手都是年轻小姑娘,跟着她办离婚案子多了,对婚姻多少也产生了恐惧。
“有一对要离婚的夫妻,在法庭上分财产,为了当初你买的电脑比我的多200块钱,也要说个清楚。”这一幕,实在令旁人唏嘘。
我想起不久前,我采访一个经常给人做婚前心理咨询的心理咨询师,她告诉我维系婚姻的秘诀:“要记住,在婚姻中没有谁对谁错,‘关系’才是最重要的。”
财产这样的事情,如果很在意,不如就签婚前财产协议,就像律师说的这还是有必要的。
新人们望着越来越高的离婚率和社会上不断上演的各种离婚事件,站在婚姻的大门前觉得没有安全感也挺正常,于是想通过婚前协议给未来许个保障,也不难理解。只要双方自愿,至少可以免得婚姻破裂了还要为钱对簿公堂,连好聚好散都做不到。
我也同意律师的说法,尽管签婚前财产协议有必要并且出现了趋势,但婚前协议终究不是紧箍咒,婚姻还得靠自己用心“经营”。
【专题】婚前协议让爱有保障还是给情上枷锁?婚姻不止一纸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