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丽水10月11日讯(通讯员 楼晓柯)为确保社会火灾形势持续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消防环境,推进“平安消防”专项行动。连日来,缙云县消防大队加大力度,对辖区内的酒店宾馆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排查行动。
10月11日,缙云消防部门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位于缙云县五云镇问渔西路128号的缙云县同心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消防泵无法正常启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为保障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杜绝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大队对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限期内改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缙云县同心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
缙云县同心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一定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对照《消防法》及相关规定迅速整改火灾隐患,不断加强日常自检自查,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