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丽水10月15日讯(通讯员 郑子裕)为做好辖区消防安保工作,连日来,丽水开发区消防大队全体消防执法监督人员兵分两路深入辖区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在检查过程中,监督检查人员发现一家私厂员工张某无视车间内“禁止吸烟”的警示牌,违规吸烟,岂料被突击检查的开发区消防大队执法监督人员逮个正着,并依法对其行政拘留5日。
10月15日,开发区消防大队执法监督人员在对辖区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进行消防安全突击检查时,发现处州家私生产车间内有一作业的男子正在吸烟,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该厂房属于易燃易爆场所,门口及车间都贴有明显的禁烟标志,一旦引发火灾不堪设想,消防大队执法监督人员取证后立即责令其将烟熄灭。消防执法监督人员在厂房内巡查后,发现厂房内仍有不少烟蒂,在传唤企业负责人后,将抽烟男子带至水阁派出所,对其在火灾危险性场所吸烟的违法行为受案查处。经调查,该男子姓张,丽水人,是处州家私的员工,消防人员进行突击检查时,该男子嘴里正叼着一根点燃的香烟,被检查人员逮了个正着。在拍照取证下,张某对违法吸烟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消防大队和水阁派出所报公安局审批,依法作出对张某进行行政拘留的决定。
事发后,张某懊悔不已,表示虽然厂里规定不让员工在车间吸烟,厂区也贴有明显的禁烟标志,但由于自己法律意识淡薄,烟瘾难耐就在施工现场抽起烟来,以后一定牢牢记住、引以为戒,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