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丽水10月18日(通讯员 郑子裕)为切实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三合一”现象,有效消除社会面上的火灾隐患,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连日来,丽水开发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开展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丽水市润丰缝制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储存车间与员工宿舍同在一楼且楼层间疏散通道也未保持畅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开出叁万元罚单严惩违法行为。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对位于位于丽水市水阁工业区惠民路1号的丽水市润丰缝制设备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综合楼内存在生产、储存与住宿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情况,且各楼层、走廊消防通道为保持有效畅通,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第4.1条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大队监督执法人员迅速拍照取证,对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会所立即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丽水市润丰缝制设备有限公司综合楼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于此同时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向其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单位负责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及时落实整改责任,按要求迅速进行整改。企业负责人表示,一定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对照《消防法》及相关规定迅速整改火灾隐患,并不断加强日常自检自查,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接下来,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将继续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对辖区各单位、场所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全力确保辖区消防安全,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