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丽水10月18日(通讯员 刘国华)使用明火电焊切割钢筋,却没有任何安全防范措施,龙泉两名男子在电焊作业时被消防检查人员逮个正着。经查,两名男子均无焊工上岗资格证书,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10月18日上午,龙泉市消防大队联合安仁派出所民警组在对位于安仁镇工业园区内的宏武阀门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员工梅某和陈某在使用明火电焊时,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极易引起火灾,执法人员随即要求其出示上岗证。经询问,两人均无焊工作业证,执法人员立即要求他们停止作业。
“老板叫我们干什么活我们就干什么的,哪里知道烧电焊还要有上岗证的!”在现场,当监督执法人员问及是否知道从事电焊作业需持证上岗时,梅某和陈某都摇头表示不清楚。
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后,龙泉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告知两人,他们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即“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定”。在经过初步调查后,对于两名无证电焊操作人员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对冒险作业有悔改之意。龙泉消防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其两人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五金汽配等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电焊操作工十分紧缺,而取得电焊作业操作资质的工人,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因此电焊工行业无证上岗现象普遍。消防部门表示,焊割工属特种技术操作工种,一旦操作不规范或违规作业,极易引发事故。下一步,龙泉大队将继续围绕“平安消防”专项行动,会同辖区各派出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辖区社会面上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排,特别是加大对电焊等动火作业的检查力度,坚决遏制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