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丽水10月18日(通讯员 周敏)为深入开展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10月18日,遂昌消防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开展攻坚14号统一行动时,发现钱某某等4名男子无证电焊作业,并依法对无证焊接作业的男子实施行政拘留处罚措施。
联合检查组在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攻坚系列行动检查时,发现4名男子正在电焊作业,经进一步调查核实,4名男子在未取得电焊操作资格证,且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焊接作业,焊渣一旦引燃周边可燃物,将对周边区域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
经过消防执法人员的悉心教育,4名无证电焊男子承认自己在无证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事实,对自己的过失行为和对法律意识的淡薄懊悔不已,表示以后不会再犯同类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钱某某等4人行政拘留两日的处罚。
此次对无证电焊工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电焊工违章操作敲响了警钟,遂昌大队还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切实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协同合作,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努力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