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0月22日讯(记者 郭林) 上周五,杭州姜女士给民生帮帮帮打来电话,称自己在余杭庭院深深楼盘购买的新房,刚装修好便出现渗水,致使地板受损。
事发后,姜女士向开发商金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了6000元的赔偿要求,却遭到了拒绝。本网介入后,金成地产表示将在现场勘查后,与姜女士就赔偿一事进行协商,并承诺给予答复。
发霉的地板
地板表面发霉
网友反映庭院深深楼盘墙面渗水致地板发霉
网友姜女士在余杭庭院深深楼盘购买了一处商品房。今年10月初,新房装修完没多久,姜女士便发现书房墙面出现渗水现象。
据姜女士介绍,整个房屋是在9月底装修完毕的。10月3日左右,他们发现书房的木质窗套和地板,出现了发霉、发烂的情况,其中窗台部门最为严重。
为了详细检查原因,姜女士将地板、窗套撬开,她发现地面和墙面上存有大片水渍和霉斑。“渗水面积大概2个平方,霉烂的板材有5-6个平方。”姜女士丈夫叶先生介绍说。
姜女士认为,房屋墙面渗水,是造成地板和窗套发霉的原因。随后,她与金成地产联系,提出了索赔要求。
当时,姜女士提出由开发商维修并给予一定赔偿,或开发商一次性赔偿6000元两种方案,但都遭到了拒绝。
开发商:责任尚不明确只赔偿1000元
那么,对于房屋渗水一事,开发商又是何态度?对此,今天下午,记者联系了金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卢先生。对方表示,到目前为止,还尚不能确定渗水原因。
“可能是户主没关好窗户;也有可能是安装防盗窗时破坏了防水层;当然也有可能是房屋质量原因。”卢先生表示。
卢先生说,他们为了尽快帮助客户解决问题,提出了维修及赔款1000元的解决方案,不过姜女士一方不肯接受。
在他看来,姜女士的赔偿方案中,包含近3000元的误工费和延误搬迁导致的房租,是不合理的。
律师:误工费和延误搬迁费是合理要求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质监站的工作人员建议姜女士向余杭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由该站工作人员现场勘查,确定责任主体后,再进行协商,随后记者也向余杭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反映此事。
究竟姜女士提出的赔偿是否合理呢?记者也咨询了浙江同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新敏,陈律师认为,如果房屋确有质量问题,姜女士提出的赔偿要求是合理的,但具体数额仍需视情况而定。不过,陈律师强调,如果房屋质量确实存在问题,那金成地产1000元的赔偿金额显然太少。
本网介入后,金成地产方面表示,明日将与建筑商、投诉人一并去现场进行勘查,确定责任主体后,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本网将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