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丽水10月22日讯(通讯员 吴爱玲)近日,庆元大队在对辖区进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位于庆元县学后路29号的好家捷宾馆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不符合消防标准,庆元大队依法对该宾馆予以临时查封。
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重点检查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消火栓是否配备齐全;电器线路设置是否合理;是否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进行装修等。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宾馆采用了易燃材料进行装修,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该宾馆予以临时查封。
在实施临时查封时,大队执法人员要求在查封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私自拆除封条,要抓紧时间整改火灾隐患,整改结束后要经消防检查合格才能投入营业。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制度,真正提高本单位预防火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