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穿越”遮掩赃款10万 “姜主任”被判监10年半
2012年11月15日 14:41:38
浙江在线11月15日讯 10万元受贿款捐给老人协会,然而捐款收据上的日前却往前“穿越”了8个多月,距离拿好处的时间不久。耍此“小聪明”就为了“万一败露了好说一些”。昨天,鹿城区法院对七都街道原人大工委主任姜某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姜某获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10万元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姜某,今年49岁。自2005年7月始至案发前,担任过鹿城区七都镇(乡镇撤并后为七都街道)党委书记、镇长、七都街道主任、七都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等职务。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3月份,姜某于七都镇镇长任内,在镇政府实施千亩矿渣填方工程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在推荐填方工程施工单位及管理填方工程施工等方面给予施工单位温州海都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支持与关照,使得该公司顺利承接工程。为表感谢,去年10月,海都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送给姜某10万元。
今年3月,吴某因聚众斗殴被警方逮捕。姜某害怕受贿一事东窗事发,于今年7月4日将这10万元委托他人捐给七都街道上沙村老人协会。而拿到的捐款收据上的落款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姜某交代,将捐款时间“倒签”,是为了“事情败露后好说一些”。
另悉,吴某因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已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鹿城区法院将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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