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丽水11月28日讯(通讯员 刘国华)近日,龙泉市教委、市公安局和市消防大队联合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现场会,宣布龙泉全市53所中小学校将全面推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主要内容为:一是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二是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三是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四是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全民化”。
近年来,国际国内学校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造成学生伤亡,教训深刻。龙泉市消防大队会同市教育局多次深入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检查行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全市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环境。但由于历史原因仍存在个别“先天性老大难”隐患,尤其是部分农村学校校舍耐火等级低、疏散条件差、消防水源缺乏,学校消防安全形势严峻不容乐观。为此,龙泉市教委、市消防大队等部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以此强化学校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积极控制学校火灾事故。
龙泉市教育局负责人指出,龙泉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3所,在校学生约6.5万,占全市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如果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那将让全市60%以上的人受益。学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真正为学校构筑起一道安全牢固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