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丽水12月3日讯(通讯员 郑子裕)为切实抓好农村防火工作,提升农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火灾事故的发生,助推农村消防安全。12月3日,丽水开发区水阁、富岭两个街道35个行政村村两委集体签订“村民防火公约”,实现辖区《农村防火公约》全覆盖,为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营造“家家防火、户户平安”的良好氛围,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农村防火公约》是结合农村居住环境和广大农民朋友的实际制定的火灾防范约定。《公约》从多个方面对广大村民进行了提醒:要求村民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创建文明村镇;服从村委会关于农村各项消防工作的领导,并积极参与农村各项消防工作活动;认真学习消防常识,掌握逃生自救知识;爱护公共消防设施,保证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以及能用于扑救火灾的灭火设备完好可用;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要集中堆放粮食和柴草,垛与垛之间要保持足够的距离,防止发生连片火灾;教育儿童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玩弄电气设备;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牢记火警电话“119”,发现火灾立即报警;主动向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举报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丽水开发区消防大队通过与辖区行政村村两委负责人签订《农村防火公约》,进一步规范了村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气行为,时时刻刻提醒村民注意消防安全,使其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受到了广大农村居民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