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21日讯(通讯员 阮家骅 记者 施宇翔)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了解到,201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169件1401人,渎职侵权犯罪286件371人。其中,处级干部135人,厅级干部5人。
2012年,浙江检察机关克服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在审查批捕、起诉工作中坚持重质量、重化解、重服务,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电信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的同时,严把案件法律关,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3889人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捕决定,对3549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温岭“虐童”案等舆论关注案件,检察机关理性对待、依法办理,对涉及面广的集资类刑事案件、网络传销案等复杂敏感案件,检察机关准确把握的法律政策,积极化解矛盾。
在查办职务犯罪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加大对影响大局、危害民生重点领域职务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了惩防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侵犯民生民利渎职侵权专项工作、广电、内河港航系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人防、农口、司法系统反渎职侵权专项行动,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169件1401人,渎职侵权犯罪286件371人。其中,处级干部135人,厅级干部5人。
在诉讼监督方面,全省检察机关深刻把握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紧紧依靠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及持续开展的专项审议,强化对刑事诉讼、刑罚执行、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
全省检察机关还认真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立足办案加强经济社会形势研判和对社会管理突出问题的反映和建议。全面推行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探索刑事犯罪定期分析报告,大力推进检察建议,关于知识产权保护、金融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管理完善的一批分析建议得到了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肯定。
海盐县人民检察院、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永康市人民检察院、2012年度全省综合考评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级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单位等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会上受到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