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签注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凡持有效台湾出入境证件或台湾身份证或有效期在三个月以上台胞证的台湾居民来大陆探亲、访友、旅游、经商等活动,可以申请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三个月一次入出境有效签注。
二、申请手续
㈠申请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填写申请表;
2、交验有效的台湾出入境证件或台湾身份证;
3、提交两张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
4、回答有关询问;
5、缴纳办理证件费用。
㈡申请一次入出境有效签注:
1、填写申请表;
2、交验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提交一张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
4、回答有关询问;
5、缴纳办理证件费用。
正常情况下,口岸证件办理时限每人不超过10分钟,申请人等候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三、费用
办理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费,每证50元人民币。口岸办理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收费,每件100元人民币。
四、不予办理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口岸签注机关有权拒发入境证件:
1、未持有效的台湾出入境证件、台湾有效身份证的;
2、持有伪造、涂改等无效的台湾出入境证件、台湾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
3、《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予批准入境的;
4、其他主管机关认定不能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