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16日讯(记者 李利 通讯员 高晓晓)今年4月以来,我省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并在活禽市场抽检出H7N9禽流感病毒。受其影响,消费者谈禽色变,养殖户为禽所困。
为保护家禽养殖者利益,努力稳定家禽生产,按照企业和农户生产自救与政府适当扶持相结合的原则,浙江省今天就积极应对H7N9禽流感、扶持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下发有关通知。
通知规定财政对2013年3月底存栏肉鸡肉鸭1万只以上、蛋鸡蛋鸭2000只以上、鹅1000只以上、产蛋鸽3000对以上、鹌鹑5万只以上的养殖场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只肉鸡肉鸭1元、蛋鸡蛋鸭2元、鹅2元、产蛋鸽1元、鹌鹑0.2元。省和县财政1:1承担。小于此规模的养殖场的补助政策由各市、县(市、区)研究制定。
另外,通知还从保护种禽企业生产能力和家禽品种资源,鼓励禽类加工销售农业龙头企业等收购、加工压栏家禽,对因H7N9禽流感核酸检测阳性扑杀禽类动物造成的养殖者损失给予补助,促进禽产品市场正常流通,积极推进家禽定点屠宰和禽产品集中配送制度,科学引导消费,维护产销稳定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点击查看通知中关于对我省家禽行业进行政策性补贴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