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22日讯(通讯员 龙轩 记者 施宇翔)默许会员虚假消费,并以高额佣金、奖金引诱会员发展新会员,“中国百业联盟”网络传销涉案金额达37多亿元——近年来温州地区最大的网络传销案于日前在龙湾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消费满500送500红利,消费=存钱=免费,我们每天拨出营业额的5%平均回馈给累积消费满500的会员,每天送,一直到每个人送满500为止”,这样的宣传语谁看了会不动心。
2011年11月,温州炬森科技有限公司在网络上建立“中国百业联盟”网站,以发展电子商务为名,采用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和消费满500元的会员每天获得1.1元返利,满1000元每天返利2.2元的“1.1元返利”计划,实现全额返还,引诱不特定公众通过网站注册成为会员,下单消费。
同时,该网站默许会员虚假消费(即会员只需要通过商家上交15%的佣金,就可获取全额返利),并以高额佣金、奖金引诱会员继续发展会员(各层级发展新会员消费的可提取新会员消费额的0.2%-1%作为业绩的好处费)骗取财物,逐步形成了区域(省、市、县)代理、金牌商家、商家、一级会员、二级会员等多层次的传销组织。
至2012年6月1日案发,该公司共发展区域代理商331个,加盟商家4194家,会员人数达49997人,各级代理商、加盟商和客户遍布浙江、福建、湖南、上海、广东等全国21个省市,累计经营额高达37多亿元,收取会员的佣金达5亿多元,造成后续注册会员巨大财产损失。
历时近9个月侦查,81册证据材料,16名被告人,14名辩护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管某、章某、张某、郑某、金某、黄某、王某、涂某、周某、黄某某、马某、王某某、李某、金某某、叶某、孙某等16人在担任温州炬森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顾问、董事长特别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主管、公司出纳、财务主管、网站技术员、市场部经理、区域负责人、美工部主管、客服部主管、副主管等职位时,采用诱骗的方式发展下线人员,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在16名被告人的量刑上,公诉机关结合本案的事实、情节、犯罪性质及16名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建议对各被告人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不等,并处罚金。
两天多的庭审上,控辩双方主要就16名被告人在炬森科技有限公司中的职位、作用及法律适用、量刑展开辩论。总体上,各辩护人认为各被告人是被郭传志(另案处理)所利用,公司职务有名无实,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认定为从犯更为合适。
龙湾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