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5月5日讯(记者 汪洋)记者今日从嘉善警方获悉,5月1日发生在嘉善县惠民街道的纵火案告破,嫌犯为案中的男性死者侯某。经鉴定,侯某当天在作案后逃回家中并服毒自焚。
5月1日凌晨3时许,嘉善县惠民街道大泖村河墩42号、43号两处民房相继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两处起火民宅相距仅10米之遥,火灾发生的时间也相隔不到10分钟。综合现场证据和目击者的证言,警方证实,这是一起人为纵火事件。
案发后,警方对火灾现场进行了仔细勘验检查,结合外围调查走访、痕迹物证提取、尸体解剖检验等工作,最终确定大泖村河墩43号户主侯某存在重大作案嫌疑。
侯某今年50岁,嘉善本地人,因邻里纠纷对42号户主侯某某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案发当日凌晨3时许,侯某携带装罐汽油的自制纵火工具翻墙窜至侯某某家中,趁被害人一家熟睡之际,先后在二楼和底楼进行纵火。
实施犯罪后,侯某潜逃回家中,将妻子赶出家门后服毒并自焚。
该案导致42号户主侯某某重伤,侯某某的妻子李某及纵火男子侯某死亡。
目前侯某某仍在医院抢救,还未脱离生命危险。